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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5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我市教育科研工作实际,现就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领会省通知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审核本单位上报的课题申报材料,把研究能力和研究基础好的课题按时上报,以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一)选题

本年度课题类别由四类构成,即重大委托课题、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和一般课题(小微课题)。

1、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基础、研究能力和研究兴趣,选择课题类别申报课题。

2、本年度不设置课题指南,按照省通知(附件1)选题要求进行选题。

3、大中专院校只允许申报重大委托课题、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

(二)申报者的基本条件

1、课题主持人资历:具有副高级职称;

2、课题研究经历:主持人“十三五”规划以来曾主持完成过市级以上立项课题或作为主研人(前五名)完成过省级以上立项课题;

3、研究基础:拟申报课题要有一定研究基础,即课题主持人和成员近三年有与申报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报所需材料

《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重大课题申报评审书》(2022年度)、《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情况简表》、《课题汇总表》等均可从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下载。

(四)课题申报数额

本年度课题申报实行自由申报和限额申报两种方式。重大课题不指定选题,可自由申报;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及一般课题(小微课题)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所有推荐申报的课题均需通过市规划办的资格审查。除重大课题外,其他课题均由市规划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者方可上报至省规划办。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初审后,按照课题类别报送课题申报材料。各类别课题均需报送《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情况简表》的文本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以及加盖公章的《课题申请汇总表》。

(二)各类别课题申请评审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为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三)各类别《课题申请评审书》需交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每题一袋,袋上粘贴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

(五)《课题情况简表》一式六份,字数限2000字以内。

(六)提交主持人职称资格证书、课题结题证书、论文原件等能证明主持人资历和研究经历及课题研究基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时间要求:课题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省通知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