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职改办(1991)108号文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定职工作安排如下:
专兼职教学、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从事工作与本人所学专业相符且在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系列内。
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定助理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定中级职称,初定教师系列职称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所在部门对申报人员按系部按照《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填写《2019年度初定职称人员情况表》,周五(11月8日)前务必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
1、从事教学人员本科拟定资格填助教,硕士研究生填高校讲师,必须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
3、从事计算机、器械维修、图书管理拟定资格分别填写助理工程师、助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