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2-14 浏览次数:
请所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于2012年2月17日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学校收费处领取公积金联名卡。
若当日未领取者于其他时间到邢台市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紫金公园北中国银行)领取。
计财处
201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