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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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建设和谐校园做贡献”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1-28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

根据邢医专党字[2007]3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基础部各教研室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建设和谐校园做贡献”演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基础部全体青年教师(含实验教师)、基础部主任及各教研室主任,其他教师自愿参加演讲。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演讲比赛以教研室为单位全面展开,时间定于12月4日下午4:00,各教研室要认真对待,精心组织,要求有专门会场及会标,同时还要做好对每位演讲教师的现场演讲照片及演讲稿的收集工作, 比赛结束后,将照片(含整个会场照片)、演讲稿及本教研室推荐的优秀教师名单及时(当日)上交基础部。根据第一阶段组织工作和各教研室推荐教师的情况,评选组织奖,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二阶段演讲比赛由各教研室推荐的优秀教师参加,时间定于12月6日下午4:00,地点在学术报告厅,届时将邀请学校党委书记及有关领导担任评委,评出一、二、三等奖及纪念奖,并推荐三名优秀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题研讨会。

三、注意事项

1、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两次活动,不得请假,届时点名。

2、演讲题目从附件中任选一题。

3、参赛人员要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深入领会十七大精神中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提法,要围绕主题,紧扣十七大精神,密切联系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

4、演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