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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5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

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冀教科教函〔2023〕23-25号),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青年基金项目、自筹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和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3类。

1.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科技类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人文类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2.自筹经费项目:由申请人依托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选题,能够促进学校教学改革的课题,经费由申请人承担。

3.产学研合作专项:优先支持面向以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在新型储能、高端装备制造、碳中和碳达峰、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依托本校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的产学研合作。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与企业已经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研究。优先支持与"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的合作攻关。项目验收时,须同时完成以下四项绩效指标:(1)在重点产业领域转化核心成果形成新产品1项及以上;(2)申请(授权)专利2项及以上且对新产品有重要支撑作用;(3)科技成果转化单笔合同登记额50万元及以上;(4)撬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100万元及以上。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4.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须完成以下三项绩效指标之一:(1)新增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杰青、重点或重大项目、重大研发计划;(2)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3)在 Nature、Cell、Science 主刊,或“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科技类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文类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已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近五年有省教育厅项目撤项的主研人不得申报。

2.青年基金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专项任务项目无申报限额。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科技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技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kjxm.hee.gov.cn),人文项目负责人登录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skxm.hee.gov.cn)。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网络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1.账号申请:各项目申请人于9月28日前联系学校科研科添加账号(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2.项目申请书填写: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本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

3.项目推荐:根据申报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请书,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

附件: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资料包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