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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堂“八不准”

发布日期:2018-07-15    浏览次数:

1、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对学生身心健康有害的观点和思想。不准向学生宣扬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不准信谣、传谣、造谣。

2、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和体罚学生。不准漠视学生课堂违纪现象。

3、不准向学生强行推销教学辅助材料、书籍和各类商品。

4、不准无教案上课;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准旷课。

5、不准在上课前饮酒,不准在课堂抽烟,上课时间不准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6、不准烫、染异发,不准穿戴奇装异服,不准化浓妆,不准坐着讲课,不准穿背心、超短裙、短裤上课。不准使用不规范语言。

7、不准泄漏试题或帮助学生作弊,不准利用考试之机向学生索要或接受学生的礼品礼金。

8、不准损害学校荣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