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医专党字【2014】46号文件要求,现对“第二届教书育人楷模、教坛新秀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在专任教师、附属医院在校任课人员、学管人员中进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附属医院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两年内,承担学校课堂教学任务的医疗卫生人员;学校的专兼职政治辅导员、学生管理干部。
(二)教坛新秀,学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
(1)爱党爱国,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遵章守纪。
(2)爱生如子,寓德于教。重视德育教育,注重言传身教,将德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始终,潜移默化中给学生以影响;真情倾注学生,真心关怀学生,真诚帮助学生,尽己所能努力为学生做实事、解难事。积极参加“一帮一、一扶一”活动,有长期帮扶对象,能经常为其提供有效帮助,受到学生的真诚爱戴。
(3)行为世范,爱岗敬业。弘扬正气,抵制歪风,注重团结,谦虚谨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勤勉敬业,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工作效率高、教学业务精、医教研成绩显著,在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论文写作和课堂教学方面有显著成绩。
(4)教书育人,业绩显著。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表现,圆满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成绩优异,近三年内在课堂授课质量评估中至少有2次获奖,或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次优秀或2次先进。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不断改进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近三年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主编、参编著作1部,或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科研成果1项。
附属医院在校任课人员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条件由附属医院参考学校专任教师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条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1、爱国守法,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道德高尚,社会责任感强,遵章守纪,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学生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积极参加“一帮一、一扶一”活动,有长期帮扶对象,能经常为其提供思想、学习、经济帮助。
3、爱岗敬业,志存高远。严格遵守教学要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具有较好的培养和发展潜力,教书育人业绩比较突出,近三年内在课堂授课质量评估中至少有2次获奖,或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次优秀或2次先进。
4、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学习发展潜质,学风优良,自觉抵制学术腐败。不断更新知识,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教育科研能力较强,近三年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参编著作1部,或完成市级以上科研成果1项。
5、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具有奉献精神,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爱护学校荣誉,能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竞争与协作的关系。
学校分配我部名额情况:教书育人楷模7名,教坛新秀5名。
(一)系部推荐。党总支组建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核,公示1天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推荐候选人。
(二)评审委员会评选。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党总支推荐的候选人按照量化考核表打分量化,依据考核结果拟定候选人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初步确定获奖人员并在全校公示2天。
1、各教研室要及时将评选通知传达到每位教师,包括在外进修人员。
2、所有符合申报条件人员,需在18日(本周四)中午12点前,到基础医学部办公室报名,并递交量化考核表中所需佐证材料,过期不候。
3、党总支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审委员进行量化打分,结果将在基础医学部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