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2-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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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研室:
请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针对专业及学生特点制定授课计划,授课计划起止时间为1-18周,第10周(5.1放假)不写“放假”,顺接第9周写具体授课章节内容,第18周写“复习考试”。按照统一格式(见附件)填写并打印出纸质版,经教研室主任审批、签字后,于3月8日(下周五)上交基础部。
基础部
201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