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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医学监考须知

发布日期:2018-07-15    浏览次数:

一、监考人员任务是:领、发、收、送试卷;负责考场监督检查;检查学生证或胸卡;核实缺考人数;填写考场记录(签名);密封、装订试卷。医学

二、监考人员监考时不准抽烟;不准使用通讯工具;不准阅读书报、谈笑或当场批改试卷;不得任意离开考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考场。违者,按教学差错处理。

三、监考人员考前半小时到考务办公室签到,领取《考场规则》和监考标志,认真听取关于本场考试的具体要求。监考要佩带监考标志于胸前,在指定的考场监考。

四、考前20分钟发放密封考卷袋,监考人员应检查封条是否完整,考试科目与本次考试课程是否相同,然后进入考场,并要求考生将书籍、笔记本、书包等有关资料集中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座位号就坐,前后对齐;预备铃响后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考前5分钟将考卷袋拆封,先核对试卷数量与考卷袋右上角数字是否一致,在考前两分钟开始把试卷依次发给学生。

五、试卷发下后,监考人员应做到固定,一移动,即一位监考立于讲台监考,另一位监考逐一检查核对学生证或胸卡关在全场巡视。

六、无学生证或胸卡者不准参加考试,有特殊情况的需请示考务办公室批准。准予参加考试的无证考生要在试卷袋上写明姓名及无证原因。对作弊及违反考试纪律者除当场向本人严肃指出外,应当立即收缴有关夹带证物,终止其考试并将违纪具体情节记录在《考场报告单》中。

七、监考人员不能宣读试题、解释题意,更不得与考生攀谈。如试题字迹不清,应向考生指明,或转请专业教师解决。

八、考试结束铃响后,由主监考注视考场,监考按顺序收齐考卷,点清份数,按试卷编号整理密封并装订成册,然后装入考袋,并认真填写考场报告单,贴好封条送考务办公室。